關于2012年郴州市公務員部分職位條件調整的公告
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對郴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部分職位條件作如下調整:郴州市紀委招考職位(序號1)的“文秘一”、“社科類專業(yè)”調整為“科員一”、“法學專業(yè)”,“文秘二”、“漢語言” 調整為“科員二”、“漢語言文學專業(yè)”;郴州市公安局(序號50)的“計算機二”、“男性”中的“男性”二字刪除,即該職位男女不限。
特此公告
郴州市公務員管理局
201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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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對郴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部分職位條件作如下調整:郴州市紀委招考職位(序號1)的“文秘一”、“社科類專業(yè)”調整為“科員一”、“法學專業(yè)”,“文秘二”、“漢語言” 調整為“科員二”、“漢語言文學專業(yè)”;郴州市公安局(序號50)的“計算機二”、“男性”中的“男性”二字刪除,即該職位男女不限。
特此公告
郴州市公務員管理局
201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