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面試資格審查時間
《湖南省2011年定向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選拔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工作面試入圍名單及面試公告》已經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上發(fā)布了。現(xiàn)就面試資格審查事項整理如下:
一、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資格審查對象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公務員考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公務員考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具體名單詳見《面試入圍人員名單》(附件1),經審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棄權的,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不再另行公布遞補名單。
二、資格審查時間
面試前對所有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11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截止時間為11月5日18:00。
三、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一)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1、畢業(yè)證(報考本科二學位的考生還需提交學位證)。
2、身份證。
3、筆試準考證。
4、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四項目人員
1、畢業(yè)證(報考本科二學位的考生還需提交學位證)。
2、身份證。
3、筆試準考證。
4、《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或組織人事等主管部門出具的“四項目人員證明書”(附件2)。
5、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退役士兵
1、身份證或士官證。
2、退伍證。
3、戶口本。
4、畢業(yè)證(報考本科二學位的考生還需提交學位證)。
5、筆試準考證。
6、網(wǎng)上報名時填寫的相關信息所對應的證書(包括筆試加分的高校畢業(yè)證等)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選拔生
1、畢業(yè)證。
2、身份證
3、筆試準考證。
四、資格審查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按管理權限,分別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嚴格對照《湖南省2011年定向招錄培訓基層政法干警的公告》中職位報考條件逐項審查。
2、報考人員需本人親自按時到指定地點提交所需材料原件。
3、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5、因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6、對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附件1:
1、政法干警面試入圍人員名單.xls
2、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及部門聯(lián)系方式一覽表.doc
2011年湖南政法干警面試備考專題(排名、名單、真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