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郴州汝城縣招聘教師295人公告
2017湖南郴州汝城縣招聘教師295人公告已公布,報名時間:2017年5月2日上午8:00至2017年5月6日下午5:30,筆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領取準考證:5月11日至5月12日上午12:00。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具體內容公布如下: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fā)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7〕5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jīng)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7年汝城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95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教師295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wǎng)站查閱:郴州人社局門戶網(wǎng)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wǎng)(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rc.gov.cn)、汝城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hnrcedu.com)。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5月2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5月2日以后出生);報考幼兒教師的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5月2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由報考本人提供認定結果)。對有疑義的專業(yè),由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組提出意見,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所學專業(yè)為“小學教育”專業(yè)者,在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情況下,可報考普通小學教師任一崗位。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除《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有特別說明的除外。
(3)專業(yè)設置以國家教育部最新發(f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作為基本依據(jù)。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汝城縣在編在崗教職工及特崗教師;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1)現(xiàn)場報名方式: ?填寫并打印《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本人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或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張(背面標注報考崗位及姓名);④非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信網(wǎng)上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⑤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填寫《2017年汝城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本人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或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掃描件;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照片電子版;④現(xiàn)場報名者所需其他材料的掃描件;⑤將以上材料打包壓縮并將文件命名(命名格式:“姓名+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后,發(fā)送到郵箱:rcjszp@126.com。不符合要求的電子郵件報名資料視為報名不成功,報名不成功將通過電子郵件回復。
2.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7年5月2日上午8:00至2017年5月6日下午5:30,(電子郵件報名以郵件到達時間為準),F(xiàn)場報名地點:汝城縣教育局八樓會議室(汝城縣盧陽鎮(zhèn)文化路64號)。
3.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報考人員承諾條款,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符合報考條件,筆試前不進行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2)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個別緊缺學科崗位視報名情況由汝城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jī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降低至1:2。報名結束后,除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外,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3)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將于5月9日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汝城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5月10日下午5:00前到縣教育局政工股(教育局三樓)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發(fā)電子郵件),逾期不再辦理改報。5月11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其中,小學、初中、高中、職中、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筆試共用一套試題;幼師招聘筆試共用一套試題。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筆試。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5月11日至5月12日上午12:00前憑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到縣教育局政工股(縣教育局三樓)領取《準考證》,并簽具《誠信考試承諾書》。電子郵件報名者須上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張。
5.筆試成績公布。2017年5月下旬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汝城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筆試后面試前由汝城縣教育局組織現(xiàn)場資格審查。
1.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2017年5月23日至5月24日,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2.現(xiàn)場資格審查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現(xiàn)場資格審查對象(含免筆試崗位報考人員)。
3.資格審查內容。根據(jù)招聘崗位計劃要求,對考生相關證件材料逐一進行審核。
4.資格審查遞補方式。因棄權、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時,在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對象,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
5.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未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四) 面試
1.面試對象。進行筆試招聘的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免筆試招聘研究生學歷的崗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達到1:2比例的直接進入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崗位。
2.面試形式。小學、初中、高中、職中、特教學校教師崗位為說課;幼師為五項全能展示。
3.面試內容。根據(jù)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告。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進行筆試招聘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免筆試招聘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10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報考免筆試招聘研究生學歷崗位的人員按面試成績排名,如果面試成績相同且體檢、考察合格,則增加錄用計劃,擬錄用在原報考單位。
(六)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1.體檢時間地點。將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另行通知。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xiàn)、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疾旃ぷ饔煽h教育局和招聘學校組織實施。
(八)選崗
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從招聘崗位計劃中所列招聘單位中自主選擇一個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九)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jīng)汝城縣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汝城縣人社局審核后由汝城縣人社局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rc.gov.cn)上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合法權益,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和證據(jù)的書面反映,否則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汝城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名單確認文件由縣人社局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wǎng)站(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和時間節(jié)點要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面試后,在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中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一律不予遞補。
6.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tǒng)一的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市(含縣市區(qū))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7.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將追究其舉報人責任,取消其報考及聘用資格,并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8.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9.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0.正式錄用人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貧困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學費補償管理辦法》文件規(guī)定者,將享受學費補償。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8230888。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5-8229015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汝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汝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汝 城 縣 教 育 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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