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醴陵市委辦公室選調2人公告
2017湖南株洲市醴陵市委辦公室選調2人公告發(fā)布,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4日至6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地點:醴陵市委辦公室績效考核辦(市委市政府大樓六樓)。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有關要求發(fā)布如下:
中共醴陵市委辦公室關于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工作力量,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醴陵市委辦公室決定在株洲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數(shù)量
綜合文秘2名
二、報名范圍
株洲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三、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身體健康;
2、32周歲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機關單位工作經歷(時間截止至公告發(fā)布之日);
4、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1.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4日至6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
醴陵市委辦公室績效考核辦(市委市政府大樓六樓)。
3. 報名要求: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他人代報。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中共醴陵市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人員可登錄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rsj.liling.gov.cn/)下載表格填寫,并按要求交所在單位審核后蓋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需加蓋檔案管理單位公章并簽署“與原件一致”意見)。
4.報名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和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信,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身份、學歷、年齡、工作經歷等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為確保選拔質量,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選拔人數(shù)應達到4:1的比例方可開考,如達不到比例,則相應減少選拔人數(shù)。
資格審查結束后,符合條件人員于面試前一天,到醴陵市委辦績效考核辦(市委市政府大樓六樓)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先進行面試,后進行筆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2、筆試:主要測試文字綜合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滿分為100分。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選(名次并列的一并進入)。
3、資格復審。面試結束后,市委辦公室將對筆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筆試資格,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筆試。
4、成績合成。綜合成績按照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各占50%折合計算,折合總分為100分。
5、面試和筆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參加面試和筆試。
七、考察與試用
1、差額考察。
依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前3名為考察人選。醴陵市委辦將派出3名以上成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旖Y束后,各考察組形成豐富詳實的考察材料向醴陵市委辦公室主任會議匯報。
考察中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或合格人員自動放棄的,由醴陵市委辦公室根據(jù)綜合情況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2、試用。根據(jù)考試和考察情況及職位要求,醴陵市委辦公室主任會議研究確定跟班試用人選,試用期為三個月。
八、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試用期滿后,市委辦公室綜合考試、考察和試用的具體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對象。選調對象將在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九、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由中共醴陵市委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醴陵市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科室:績效考核辦,聯(lián)系電話:23284223 2328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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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醴陵市委辦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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