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什么是四項目人員?
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湘(含在外省服務的湘籍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限、任職、現(xiàn)役、辭退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17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注: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有關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為準。
注: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有關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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