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務員考試“新規(guī)”:以后只能“裸考”?
什么是“裸考”?
9月7日結束的甘肅省考筆試有新規(guī)定:甘肅大部分市州都發(fā)布了“裸考”公告。
本次考試實行“裸考”,考場內懸掛鐘表,并為考生準備考試所需文具用品?忌郎士甲C和身份證外,不得攜帶自備文具、書籍、筆記、稿紙、包、手機、手表、鑰匙、項鏈、手鏈、耳墜、飲料等其他與考試無關物品進入考場,考點及考場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務,若出現物品丟失等情況責任自負。
也就是考生只能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所需文具由市考錄辦免費統(tǒng)一配備。
這個規(guī)定不是甘肅第一次施行。
甘肅也不是唯一一個有此規(guī)定的省份。
吉林。2013年吉林省考規(guī)定:考生參加筆試時只允許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嚴禁攜帶其它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如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計算機、對講機等帶有計算、記憶、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以及答題用筆、橡皮、格尺、圓規(guī)、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帶等進入場,考試所需文具免費統(tǒng)一提供,開考后應考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云南。2019年云南公務員考試公告規(guī)定:報考人員筆試用品由各級考試機構統(tǒng)一配備,報考人員無需自帶。
為什么要規(guī)定“裸考”?目的是什么?
其實考生只能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進考場,無需自備文具不算什么新鮮事,而且除了公務員考試,在高考、司法考試、考研以及教師資格證考試中都有部分省份早已開始實踐。
禁止考生自備文具的根本目的是要杜絕在公職考試中,存在的組織考生作弊、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犯罪行為。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對外發(fā)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解釋》明確,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應當被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根據刑法規(guī)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此司法解釋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新修訂《公務員法》也規(guī)定“在公務員錄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情節(jié)作出考試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職類招聘考試是我國組織最嚴格、準備最周全、選撥最公平的考試之一,“裸考”形式不斷的出現,無形中是要把這種嚴格、周全、公平進行到底。
所以,小編借此文提醒大家:誠信應試,共建秩序。
此外還有一點注意事項,考試前也要關注相關考試通知,有通知的以通知為準,沒有通知的以準考證為準,或者打電話咨詢,嚴格遵守考場秩序。
最后,關于公務員考試施行“裸考”,你有什么看法呢?如果你想考公務員,目前招錄規(guī)模最大的是2020國考,預計10月報名,11月底或12月初筆試。距離筆試不足3個月的時間,想要順利上岸,備考計劃要趁早安排上!有意向報考的考生可借助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用書,無需高價培訓,直擊快速上岸。祝愿大家在2020年國考筆試考場上發(fā)揮出色,成功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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