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永州市江華縣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人員公告(2名)
2021湖南永州市江華縣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人員公告(2名)已公布,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2日至6月8日(工作時間)。6月8日下午5:30報名時間截止,之后不再接受報名相關資料。報名地點:屈原管理區(qū)人社局203室,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選調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和檢察機關遴選工作人員有關文件規(guī)定,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人數
1、新聞宣傳、文字綜合工作人員1名;
2、司法行政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省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中(含參管事業(yè)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現任鄉(xiāng)科級副職以下職務(不含副科級)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1、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新聞宣傳、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要求從事新聞宣傳或文字寫作工作2年以上,能提供5萬字以上本人單獨或為主撰寫的文字材料(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要求能提供1萬字以上本人單獨或為主撰寫的文字材料(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3、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及以上;
4、新聞宣傳、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調: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與本院領導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未滿1年的;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任期未滿1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官網下載并填寫《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連同有關資料到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江華瑤族自治縣沱江鎮(zhèn)鯉魚井路76號410室)進行現場報名,免收報名費。
(二)資格審查。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筆試內容為申論,成績采用百分制,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相應職位的選調計劃。筆試地點為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筆試時間為2021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經所在單位同意并簽署推薦意見后,按選調職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官網公布并由檢察院直接通知本人。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在綜合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體檢對象與選調職位人數的比例為1:1。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從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
(七)討論決定?疾旖Y束以后,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黨組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八)公示。將確定的擬選調人選在永州市人事考試網、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調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并按有關程序辦理人事調入手續(xù)。
五、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7日—6月11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江華瑤族自治縣沱江鎮(zhèn)鯉魚井路76號410室)。
3、所需資料:(1)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2)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注明“復印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4)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相片4張;(6)本人單獨或為主撰寫的文字材料復印件。
六、有關事項
1、調入人員原有領導職務不保留,職級調入后按相關程序報組織部門重新認定。
2、調入人員須在用人單位服務5年以上,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調動、子女就學等事項均自行解決。
3、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選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5、咨詢電話: 0746—2325102
附件下載>>>
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2021年6月3日
文章來源: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mod=view&aid=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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