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郴州市宜章縣城區(qū)學校選聘中小學教師公告(268名)
2021湖南郴州市宜章縣城區(qū)學校選聘中小學教師公告(268名)已公布,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宜章縣教育局五樓大會議室。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2021年宜章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公告
根據(jù)我縣城區(qū)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經(jīng)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2021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聘小學教師160名、初中教師79名,高中教師共29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shù)
1.小學教師
2.初中教師
3.高中教師
二、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公平、公開、擇優(yōu)選聘的原則。
三、選聘辦法
(一)選聘范圍
面向全縣農(nóng)村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公開選聘。
1.小學教師。面向崗位設置在小學的教師進行選聘。
2.初中教師。面向崗位設置在初中的教師進行選聘。
3.高中教師。面向崗位設置在初中、高中的教師進行選聘。
(二)基本條件。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學歷及證書條件
1.應聘小學教師需取得?(含)以上學歷,且有小學(含)以上教師資格證。
2.應聘初中教師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科目要求專業(yè)對口或與教師資格證專業(yè)對口,若專業(yè)不對口,則必須是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在此專業(yè)崗位上教學。
3.應聘高中教師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且有高中(含)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科目要求具有相應崗位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四)資歷條件
1.應聘小學、初中、縣六中高中教師:在農(nóng)村學校任教的在職在編教師,截止2021年9月30日,服務時間5年(含)以上。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2.應聘縣養(yǎng)正中學高中教師:在農(nóng)村學校任教的在職在編教師,截止2021年9月30日,服務時間3年(含)以上。服務期限滿4年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服務期限滿3年的,近兩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五)其它要求
1.參加選聘需教師本人申請,申請中注明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所任教年級、科目,經(jīng)所在學校審核蓋章、支部書記簽署意見及簽名后方能辦理報考手續(xù)。
2.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nèi)的不能報考。
3.2019、2020年參加宜章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錄取而未到崗的不能報考。
4.錄聘后按各學校崗位設置情況重新確定崗位級別,享受新崗位工資待遇。
5.參加2021年城區(qū)教師選聘進入預錄公示環(huán)節(jié),但不到崗的教師,三年(含)內(nèi)不能報考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宜章縣教育局五樓大會議室。
2.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本次選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報名同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3.資格審查內(nèi)容
(1)所在學校簽署意見、支部書記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報名申請表(附件)。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wǎng)學歷查詢證明。
(4)近期一寸藍底照片2張。
4.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21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縣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領取準考證。
5.咨詢電話:0735-3758349(宜章縣教育局人事股)。
(二)考試
本次教師選聘只進行筆試。崗位選聘人數(shù)與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截止時間為8月4日20:00)。
1.筆試形式: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9:00—11:00,120分鐘。
3.筆試地點:宜章縣第一完全小學。
4.筆試內(nèi)容:教師崗位筆試內(nèi)容為所報考學科(崗位)的專業(yè)文化基礎知識。
5.筆試命題:由市級以上有資質(zhì)的專業(yè)命題機構命制。
(三)錄聘
按照各學校選聘崗位核減后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在參加相應學?荚嚾藛T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錄聘對象,但錄聘對象的筆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分數(shù)相同,教齡長的優(yōu)先,教齡相同的,年齡大的優(yōu)先。預錄公示無異議后,報縣委編委會審定并辦理正式調(diào)動手續(xù)。
錄聘后,五年內(nèi)不得提出在城區(qū)其他學校間交流的申請。
五、選聘紀律
1.參加選聘的教師提供的個人信息及相關證書、證明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選聘資格。各學校給應聘教師報考申請書簽署意見時需認真審核,否則由此所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并給予支部書記相應的紀律處分。
2.參加本次選聘的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對有違紀行為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5—3758451(駐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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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文章來源:http://www.yzx.gov.cn/2/22/47/content_3308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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