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校選調教師公告(100名)
2021湖南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校選調教師公告(100名)已公布,報名時間:2021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報名地點:天易貴竹學校。更多招考可以關注:“湖南公務員資訊網(wǎng)”公眾號,微信號:hngwyworg,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湘潭縣教育局發(fā)布
關于2021年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h內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關于2021年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h內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加強易俗河城區(qū)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易俗河鎮(zhèn)公辦中小學教育發(fā)展的需求,2021年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校計劃面向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辦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00人到易俗河鎮(zhèn)各中小學校(公辦幼兒園)任教,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計劃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00人,選調崗位詳見《2021年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h內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選調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湘潭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公辦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適應教學崗位的身體條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選調崗位條件及要求
見《2021年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h內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公開招聘的教師簽訂聘用合同后工作未滿3年的。
2.公費定向師范委培生畢業(yè)分配后工作未滿5年的。
3.晉升中、高級職稱后在原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2019年度、2020年度晉升職稱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關條款規(guī)定不得參與選調的。
三、官網(wǎng)和注意事項
本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縣教育局網(wǎng) (http://www.xtx.gov.cn/9065)公布。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網(wǎng)站的公告和通知,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報名、考試日前 14 天(簡稱“前14天”)內無中、高風險地區(qū)、境外國家及港澳臺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人員,在個人手機主動申領居住地的電子健康碼和行程卡。
2.報名、考試日前 14 天內有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人員,在抵達湘潭縣前主動申領居住地的電子健康碼和行程卡,出具隔離滿14 天的解除隔離證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或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報告。
3.報名、考試日前 14 天內有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人員,抵達湘潭縣前主動申領居住地的電子健康碼和行程卡,提供48小時內當?shù)匦鹿诜窝撞《竞怂釞z測或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報告,或提前到達湘潭縣開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
4.報名、考試日前 14 天內有境外國家及港澳臺地區(qū)旅居史的報考人員,在抵湘潭縣前主動申領居住地的電子健康碼和行程卡,并出具隔離滿14 天的解除隔離證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或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報告。
5.曾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現(xiàn)已痊愈的報考人員,須出具出院證明、14天和28天復查正常結果、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解除隔離告知書。
6.報考人員在報名和考試時須配合落實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全程配戴口罩,出示電子健康碼和行程卡,接受體溫檢測。報名和考試當天電子健康碼和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報名和考試。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工作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的方式。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1.時間:2021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點:天易貴竹學校。
3.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如實填寫《2021年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h內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接受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偕矸葑C;②畢業(yè)證;③教師資格證書;④普通話等級證書;
、輰I(yè)技術資格證;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4.考試開考比例
選調崗位計劃數(shù)與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計劃予以調整,調整辦法:
(1)沒有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所核減的計劃數(shù)調整到相應學段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崗位。經(jīng)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調整計劃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中教育教學實例分析答題的分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
1.筆試內容:學科專業(yè)知識(50%),教育學(10%)、教育心理學(10%)、教育法律法規(guī)及時政(5%)、師德師風知識(5%)、教育教學實例分析(20%)。
2.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地點:天易貴竹學校。
3.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上午7:30—8:30在筆試考點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考。
4.選調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三)考察
按照選調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為符合教學崗位的身體條件、學識水平、工作能力、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縣教育局對教師檔案進行審查,對“三齡兩歷一身份”進行審核。考察情況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四)公示、選調
考察合格對象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湘潭縣教育局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選調對象,按選調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學校。根據(jù)所在學校職稱崗位設置情況,對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三年內不得提出調動。
五、紀律要求
1.疫情防控工作按《2021年易俗河鎮(zhèn)中心學?h內選調教師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執(zhí)行。
2.此次選調教師工作參照《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在選調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給予紀律處分,屬選調對象的,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
選調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由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監(jiān)督電話: 0731-57882581,0731-57883531。
附件下載>>>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 潭 縣 教 育 局
2021年8月13日
文章來源:http://www.xtx.gov.cn/9072/9080/content_970218.html
點擊分享此信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