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郴州市汝城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diào)工作人員公告(4名)
2021湖南郴州市汝城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diào)工作人員公告(4名)已公布,報名時間:2021年9月16日-9月24日。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地點:汝城縣委組織部(汝城縣行政中心A232辦公室)。更多招考可以關注:“湖南公務員資訊網(wǎng)”公眾號,微信號:hngwyworg,湖南公務員考試網(wǎng)現(xiàn)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汝城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diào)(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fā)〔2016〕14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diào)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等文件規(guī)定,中共汝城縣委組織部及其下屬事業(yè)單位面向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diào)(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diào)(聘)計劃和范圍
1.縣委組織部機關1人。選調(diào)范圍為本縣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了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人員。
2.縣委組織部下屬事業(yè)單位3人。選聘范圍為本縣事業(yè)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zhì),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廉潔自律、遵紀守法。
2.符合選調(diào)(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2)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yè)不限。
(3)在現(xiàn)單位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身份的應具有連續(xù)2年及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不滿三年的按實際年度計算)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內(nèi)不定等次)。
(二)不得報考情形
1.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
2.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qū)D(zhuǎn)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縣在編在崗的副科級領導干部及以上人員、工勤人員、教育系統(tǒng)一線教學人員。
5.與所報考單位干部職工有回避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經(jīng)歷、任職時間、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截止至2021年9月13日。
三、程序
公開選調(diào)(聘)工作按照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試用、公示、調(diào)動等程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16日-9月24日。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地點:汝城縣委組織部(汝城縣行政中心A232辦公室)。
3.報名時需提交如下資料:
(1)填寫《汝城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diào)(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用A4紙雙面打印一份);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張;
(3)本人學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次考試不向考生收取考試費。
5.報考人數(shù)與選調(diào)(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3:1。報考人數(shù)低于3:1的,核減選調(diào)(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選調(diào)(聘)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調(diào)(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筆試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報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資格核實工作覆蓋選調(diào)(聘)工作整個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2.筆試內(nèi)容為寫作,總分為100分,采用閉卷方式。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適時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數(shù)的比例為3:1,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3.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
4.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5.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字。
(五)體檢
1.按照公開選調(diào)(聘)計劃1:2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體檢醫(yī)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2.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選調(diào)(聘)資格。
3.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進行一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時,應認真審查考察對象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zhì)等情況,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旆艞壍幕蚩疾觳缓细裾撸辉龠M行遞補。
(七)試用
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根據(jù)工作需要安排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fā)放)。
(八)公示
根據(jù)考察和試用情況,按照公開選調(diào)(聘)計劃1:1的比例,經(jīng)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擬選調(diào)(聘)人員,并對擬選調(diào)(聘)人員在一定范圍內(nèi)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diào)(聘)結果的,正式確定為選調(diào)(聘)對象,按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辦理調(diào)動(聘用)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隨時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查看選調(diào)(聘)相關信息。組織實施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等。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為落實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要求,報考人員須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
5.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8268410
點擊下載>>>
中共汝城縣委組織部
2021年9月14日
文章來源:http://www.rc.gov.cn/zwdt/tzgg/content_3329266.html
點擊分享此信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