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3名)
湖南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已發(fā)布,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湘潭仲裁委員會官網(http://www.xtac.org.cn/)點擊報名浮窗進行網上報名。筆試時間待定,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筆試滿分為100分,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占30%)和專業(yè)知識(占70%)。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將其發(fā)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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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正文
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湘潭仲裁委員會于1996年8月由湘潭市人民政府組建,是經湖南省司法廳登記的處理平等主體之間民商事糾紛的專業(yè)仲裁機構。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是湘潭仲裁委員會的工作機構,為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負責處理仲裁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為充實專業(yè)人才隊伍,優(yōu)化秘書處人員配置,提升仲裁的國際化水平,經上級機構批復同意,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詳見附件1)。
二、公開招聘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公開招聘有關報名條件的幾點說明
。ㄒ唬┠挲g在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ǘ﹫罂既藛T應取得畢業(yè)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ㄈ﹫罂既藛T的專業(yè)為最低學歷要求(或以上學歷)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本次考試崗位要求專業(yè)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詳見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yè)目錄》)設置,該《專業(yè)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yè)目錄”、“本科專業(yè)目錄”、“?茖I(yè)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已列入《專業(yè)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yè)目錄的,由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徫灰蟮漠厴I(yè)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必須在2024年10月27日前取得。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湘潭仲裁委員會官網(http://www.xtac.org.cn/)點擊報名浮窗進行網上報名。
。ǘ﹫竺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信息填寫確認后,不得修改。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ǎㄒ韵潞戏Q“有效身份證件”)。
3.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表》所列的報考資格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五、筆試
。ㄒ唬┕P試滿分為100分,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占30%)和專業(yè)知識(占70%)。
。ǘ┕P試時間
筆試時間待定,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忌仨殧y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ㄈ┕P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有效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招聘領導小組決定,可降低至1:2,降低開考比例后,有效報名人數(shù)仍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的,該崗位予以取消,并按崗位總計劃數(shù)不變的原則,將取消的計劃數(shù)調整至其他崗位中報考比例高的崗位,在考前發(fā)布調整公告。
。ㄋ模┕_招聘筆試實際參考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現(xiàn)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ㄒ唬┈F(xiàn)場資格審查對象。按照公開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進入現(xiàn)場資格審查,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入圍現(xiàn)場資格審查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資格審查,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現(xiàn)場資格審查對象。
。ǘ┈F(xiàn)場資格審查內容。現(xiàn)場資格審查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具體應提交的材料見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公告。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書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現(xiàn)場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選調崗位條件的,現(xiàn)場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查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現(xiàn)場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面試
(一)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半結構化面試占比80分,為2道固定題目加考官自由提問;技能測試占比20分,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打字速度、準確度和即時歸納能力。劃定最低合格線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ǘ┟嬖嚂r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ㄈ┟嬖噷ο鬄楝F(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發(fā)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八、成績合成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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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ǘ┏煽兣琶
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考官成績進行排名。
九、體檢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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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崗位計劃1:1的比例,參加面試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guī)定實施,增加涉毒毛發(fā)檢測。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ǘ┛疾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選調的考察還需對考察人選的人事檔案(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
面試環(huán)節(jié)后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招聘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缺額的,可按照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擬聘用人員公示發(fā)布之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擬聘用人員公示與聘用
。ㄒ唬┐_定擬聘用人員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湘潭市司法局官網、湘潭仲裁委員會官網、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滿,對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按標準80%發(fā)放;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特別提示及服務咨詢電話
(一)對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ǘ┍敬喂_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ㄈ┱埣皶r關注湘潭市司法局官網和湘潭仲裁委員會官網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ㄎ澹┱咦稍冸娫挘0731-58570233
(六)舉報監(jiān)督電話:0731-55573305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2024年10月21日
文章來源:http://xtsf.xiangtan.gov.cn/12617/12625/12633/content_1337846.html
湖南湘潭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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